龙桥土家族乡入选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2022-01-25
为激励先进,示范引领,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近日,经过严格评选,国家民委决定命名兴安盟、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南宁市、柳州市、贵阳市等236个市(地、州、盟)和其他地区、单位为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有效期5年。其中,奉节县龙桥土家族乡入选。
龙桥土家族乡位于奉节县南端渝鄂交界处,幅员面积118.5平方公里,辖6个行政村(社区),人口4098户11854人,其中土家族3082人,占总人口的26%,是全县少数民族乡之一,因天生石栱桥及世界级暗河龙桥河而得名。全乡海拔1300米至1800米,北邻兴隆镇,南接湖北省板桥镇,距离奉节县城90公里,是全国“年度十佳魅力新农村”。该乡历史悠久,汉文化和土家文化交相辉映,有摆手舞、哭嫁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土家八大碗、篝火晚会等民宿文化。
近年来,龙桥土家族乡立足丰富旅游资源和高山避暑气候优势,深入挖掘和传承土家民俗优秀文化,大力实施土家“五个一”工程,建设“醉美龙桥 康养圣地”,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形成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生动局面。以探索“演艺+文化+旅游”的模式,组建龙桥舞狮队、锣鼓队、唢呐队、连响队4支,编排土家民俗特色节目10个,成功举办“采笋季、音乐季”等乡村旅游活动,充分展示土家民族文化魅力,进一步增进了各民族群众之间的交流融合。
龙桥土家族乡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乡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积极发挥榜样示范作用,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打造创建工作升级版,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媒体记者 常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