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检察院“莎姐”青年会维权岗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2021-12-26
奉节网讯(全媒体记者 常淋)近日,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印发《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表彰全国各地、各条战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中,奉节县人民检察院“莎姐”青年会维权岗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据悉,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各界全面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践行儿童优先原则,进一步形成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社会风尚,全国妇联决定,授予北京市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等796个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授予韩翰等798名同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奉节县人民检察院于2012年8月设立“莎姐”青少年维权岗,目前有固定工作人员5人,成员32人。自成立以来,“莎姐”青少年维权岗积极探索建立青少年维权工作机制,打造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莎姐”检察官形象,做实做好涉及未成年人的四大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实现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近年来,奉节县人民检察院“莎姐”青年会维权岗立足检察职能,探索构建“五位一体”“未检”工作模式,即“一体式”机构、“一制式”帮教、“一站式”救助、“一流式”基地、“一程式”巡讲,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各项工作,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筑牢青少年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的堤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