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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网信办依法对属地某物业公司未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作出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2024-06-29 11:59

近日,在重庆市网信办指导下,奉节县网信办联合县公安局在开展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专项行动中,依法对属地某物业公司进行立案查处,并给予行政警告处罚。

经查,该公司未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存在未制定个人信息处理内部管理制度、对个人信息未实行分类管理、未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制定并组织实施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奉节县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对该公司予以行政警告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目前该公司已全面整改完毕。

该案件是奉节县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查处的全县首例物业领域一般程序行政案件。下一步,奉节县网信办将进一步强化个人信息保护监管,依法查处侵犯个人隐私权益、未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保障个人信息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信息化发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县网信办)